? ? ? ? 為切實轉變總隊機關作風,確保部隊基層一線警力充足。最近,總隊制定下發了《關于進一步規范總隊機關選(借)調、輪訓干部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具體明確了選(借)調、輪訓干部程序、時間及相關要求,深受基層官兵的擁護和支持。
? ? ? ? 通知指出:總隊機關一些部門和處(室)長期、反復借調、輪訓干部,數量高達20余人,有的借調長達近兩年時間,有的不明確其崗位職責,有的在沒有正式決定下達調動命令的情況下,即接轉供給關系。這種長期擠占基層警力的現象,既不利于部隊管理和干部成長,也不利于基層部隊建設和發展,長此下去,勢必影響機關干部作風的養成和素質的提高,必須得到規范和糾改。
? ? ? ? 通知要求:為了實現干部工作統籌安排、宏觀調控、進出有序,今后總隊機關選(借)調、輪訓(含幫助工作)干部,按照干部管理有關規定,統一歸口由政治部負責。各部門應根據編配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制定計劃,分別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,提出半年內對本部門選(借)調、輪訓干部意見匯總送政治部。政治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干部選(借)調、輪訓手續??傟牂C關各部門原則上要按照編制員額選(借)調干部,滿編、超編的部門或處(室),不得選(借)調干部。但確因臨時性重大任務需要借調干部或因業務指導需要輪訓干部的,必須經總隊軍政主官審批,由政治部下達借調通知后方可實施。選調干部一般從借調干部中產生,也可視情進行公開選拔。借調、輪訓干部做臨時工作的,一般由用人部門提出人選,政治部審核匯總后,報分管主官審批。確因工作需要,借調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,必須經總隊軍政主官會簽審批后,方可辦理借調手續,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。干部輪訓時間一般掌握在3個月以內,期滿即回原單位。幫助工作干部,待階段性工作結束后,由用人部門立即安排回原單位。
? ? ? ? 通知強調:選調干部,必須符合“在基層中隊任職滿2年以上”、“回避條件”等有關文件要求。選調干部的具體條件和要求暫按《總隊機關選配干部暫行規定》執行。借調、輪訓干部原則上不從基層中隊抽調。已經輪訓過的,原則上不再輪訓。選(借)調、輪訓干部都必須事先征得支隊政治機關意見。提倡選派優秀干部到總隊機關輪訓,但要統籌安排。機關各部門一次同一時間內借調、輪訓干部不得超過2人,年內不得超過4人。6個月內不得同時借調、輪訓一個支隊3名以上干部到總隊機關工作。干部借調3個月以上的,按要求必須辦理臨時黨組織關系轉遞手續。未正式下達調動命令調入總隊機關前,一律不得轉接供給關系。
? ? ? ? 根據這一通知精神,總隊集中對機關借調、輪訓干部進行了一次清理,該退的退,該調的調,通過這一有效措施,不僅進一步理順了關系,而且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官兵工作積極性,深受基層部隊官兵歡迎。